(一)贯彻实施国家、省、市、县有关城市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和规章,行使对各有关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、督促、检查、裁决职能。(二)研究制定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发展 http://www.qxcgj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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